關于組織開展2018年下半年科研項目驗收工作的預通知
一、驗收範圍
項目合同号年份為 2015、2016、2017 年度的,以及曾提出延期申請且經教育廳科研産業處審批通過的 2014 年度的,已按照項目合同書規定的目标和成果形式完成研究工作的項目。
以上項目不包括:就業專項和黨建專項。就業和黨建專項分别以省教育廳負責項目評審過程管理工作的其他部門下發的驗收工作通知為準。
二、工作要求
(一)驗收工作應按照省教育廳以往項目驗收工作模式,采取現場驗收會的形式,包括項目負責人現場彙報、專家組審閱材料、提問和專家組綜合評議等環節。驗收标準按照《吉林省教育廳科學研究項目管理暫行辦法(2017 年修訂)》中“第四章項目驗收”執行。
(二)要嚴肅認真對待本次驗收工作,嚴格程序,堅持标準,按時保質完成驗收相關工作。
三、材料要求
符合驗收範圍項目的負責人按照省教育廳項目驗收有關規定,準備好相關驗收申請和佐證材料,并向學校科研處提交相關驗收材料:
(一)《吉林省教育廳規劃項目結題驗收申請彙總表》(見附件1),以學院為單位統一提交彙總表電子版。截止日期:2018年11月13日前。
(二)2014年度和2015年度的項目需要填寫《吉林省教育廳“十二五”社科研究項目成果驗收報告書》(見附件2.1)紙件一式六份及電子版,報送時間另行通知。
(三)2016年度和2017年度的項目需要填寫《吉林省教育廳“十三五”社科研究項目成果驗收報告書》(見附件2.2)紙件一式六份及電子版,報送時間另行通知。
四、相關說明
省教育廳将根據各高校申請驗收項目總體數量和學科分布,組織安排結項驗收評審工作。《吉林省教育廳規劃項目結題驗收申請彙總表》電子版需在2018年11月13日前報送科研處蔔元老師查收,郵箱:505062810@QQ.COM,其他相關材料報送時間、答辯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附件: